食品不安全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增加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道德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食品生产不安全会大大增加社会成本,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增加国民健康的成本。食用不安全食品会损害国民身体健康,使国民致病、致残,甚至致死。上述后果一旦发生,社会保健医疗成本必将增加,造成直接的社会损失。除此之外,不安全食品受害者的劳动能力将会下降,无法高效率生产社会财富,造成间接的社会损失。
2.浪费社会资源。不安全的食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能源和人工,没有带来任何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如果有害食品被鉴定发现,就需要进行销毁等处理活动,会进一步浪费社会资源。
3.使社会分工倒退。食品生产工业化提高了食品生产效率,每个人不必亲手生产自己需要的每一样食品,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来获得。然而当市场上食品不安全时,很多人被迫重新投入到食品生产当中,比如城市居民到乡村承包土地生产自己吃的绿色蔬菜和粮食等。这样往往效率较低,成本较高,无形中增加了社会成本。
必须借助国家强制力来保护消费者利益
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平等交换。然而在商品交换的现实活动中,如果交易双方对于交换对象的了解程度不同,那么掌握更多信息的交易方往往会在交易过程中占据优势,使交易结果更有利于自己。就食品问题而言,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对其所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比消费者了解更多,消费者仅凭个人能力很难判断食品质量,由此生产者可以以劣质食品冒充合格或优质食品欺骗消费者,获得更高的利润,于是食品安全问题就切实产生了。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很简单,同时也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是市场经济分工细化、交换复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依靠市场机制本身难以克服。因此,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必须借助国家强制力来保护市场交易当中的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即保护广大消费者不受无良生产销售者的侵害。具体来看可以从两个角度着手,一是通过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二是惩罚交易过程中的欺骗者,剥夺欺骗者利益。
首先要加强食品信息披露工作。食品信息披露可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通过法规政策强迫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二是政府通过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向公众进行信息传递;三是通过大众传媒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
其次是惩罚交易过程中的欺骗者。为了确保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失,要求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对于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的企业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仅要剥夺其经济利润,还要让其为其产品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埋单。这一过程需以健全的法律法规和高效严格执法为背景条件。(作者为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