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粮食行政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局修订了《河北省粮食行政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