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防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春带领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对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
检查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重点对行政中心机关2号、3号、4号、5号、6号食堂“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过程管理、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整改内容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场监管部门。
在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中,检查组要求:一是要明确责任到人,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防范措施,注重日常监管和长效监管相结合;三是要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专项检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集中用餐人员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