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瘦肉精,让生猪食品加工企业陷入了难以翻身的"健美猪"门;一个毒血旺,又让人们喜爱的家常菜"毛血旺"产业前途难卜。这些,每一个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无不让广大消费者惊诧不已。
也许那些被曝光的见利忘义的养殖户、生产商以及玩忽职守的监管部门,并未去检讨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乃至罪行是多么的不可饶恕,而是在心里恨死了新闻记者和媒体;也许有些地方政府的官员并未去检讨他们这种监管失职失察的不良后果的严重性,也是恨死了新闻记者和媒体。因为,前者是断了他们的财路,后者是有碍于他们的官路。不然,怎会经常有记者在曝光一些问题的过程中遭遇阻碍、辱骂甚至人身伤害呢?
假若不是记者的良知和媒体的责任,恐怕因为长期食用了这些有毒有害食品,什么时候爆发出全国性的大疾患,还不得而知。相信到那时,其局面就更难收拾了。因此笔者想说,记者的这种曝光不仅老百姓应该鼎力支持,党和国家更应该鼎力支持。因为党和国家所要维护的,正是老百姓所要争取的,其利益攸关都是一致的。
有谁曾想,在一些地方,人们天天吃的瘦猪肉,居然是用瘦肉精喂成的;人们喜爱吃的毛血旺,居然是用福尔马林泡成的呢?
我们注意到,对于那些已经曝光的问题,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很快出动力量进行了打击,这让人们多少还看到了一些希望。毕竟媒体曝光的目的,是为了警示相关部门要作为,如果曝光了还不去作为,那也未免太不像话了。
我们现在担心的是,除了已经曝光的,还有没有没被曝光,仍在暗地里添加"这精那毒"的现象呢?我们不能让老百姓总把食品安全与否的疑问全部压在媒体记者的暗访暗查上吧。
难道我们要确保食品安全就这么难吗?
笔者以为,确保食品安全只需抓好两个方面即可:一是监管到位,二是惩罚到位。
监管到位,就要有一个明确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不明确,看似很多部门都在监管,都在负责,若协调不好,很容易造成"三个和尚抬水吃"的局面。
惩罚到位,就要让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者,轻则破产,重则坐牢。如果经济处罚不足以令其震慑,刑事处罚不足以让其胆寒,违法者所承担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其利益所得,在大把大把金钱利益诱惑的面前,在惩罚过宽的责任环境下,自然就会有人敢铤而走险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涉及亿万国民的最切身利益,那些生产和经销伪劣食品甚至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与谋财害命者的行径有何区别?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不断,考问的不仅是生产经营者的良心,更是监管者和执政者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