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小觑。8月8日,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线索对一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
通过前期摸排,执法人员发现该食品加工厂位置隐蔽、且大门紧闭,厂房上空有油烟升腾,并伴有刺鼻气味,经对周边村民询问后得知:因锅巴销量较好,该食品厂近期一直处于生产状态。8日上午9时,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食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锅巴包装上未标注真实的厂名、厂址。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工厂生产的涉嫌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多种口味锅巴成品进行扣押,并对生产原料及生产设备进行查封。目前,本局已对该食品加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监管警示: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国家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同时,真实的厂名、厂址是合法食品的必要条件,也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保障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各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打严惩,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