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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安全提示

2023-08-08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 608 0
  近期,德州市进入汛期,局部地区发生了地震自然灾害,加之夏季气候炎热,温度高、湿度大,食品容易变质或受到污染,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市食品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提示:
  食品销售者应注意
  一、食品销售者要强化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处于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洁、校准、维护,确保持续有效运行。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鼓励在销售场所使用非敞开式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二、食品销售者须定期对食品贮存、售卖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特别要确保贮存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腐、防尘等设施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能够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温度、湿度等条件要求;保持各场所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三、食品销售者须定期自查库存商品,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杜绝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食品和食品原料要离地离墙存储,避免受潮变质。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不得将食品摆放在户外、窗台等位置,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暴晒。
  四、做好食品经营场所安全自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全面检查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受积水污染的食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严禁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
  五、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食品和其他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进入市场。严禁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
  六、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如遇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事项的处理,及时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购买应注意:
  1.合理选购。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购买积水浸泡过的食品。不随意购买或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避免食物中毒。
  2.合理存放。食物避免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存放时应加盖,做到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避免一次性采购太多的食品。储存食品时应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的包装食品,食用不完的应及时冷藏,不宜久存;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得食用。
来稿|食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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