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提价20%,这个幅度,在茅台历史上应该是空前的,从公众公司层面来说也应该是“凤毛麟角”。
这回涨价的理由,是 “统筹兼顾好国家、消费者、企业、经销商和投资者等各相关方利益”,比起五粮液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身份需要”而涨价的雷人理由,显得谦虚、理性,亦可谓八面玲珑,密不透风,不容置疑。
不过,这个理由并不能说服消费者,漫天而来的讨伐声可证。
对于这些,茅台的管理层显然准备不足。由于担心市场开始争抢茅台,引发市场失控,茅台又颁布了“限价令”作为对冲。
目前来看,“限价令”形同虚设,零售价格在跨越式攀升,有些超市出现1999元的惊人价,比限价959元高了一倍多,是出厂价619元的三倍多。渠道混乱、炒酒、囤酒、都是袁仁国意外的“收获”。据报道,茅台镇还出现规模不小的神通广大的黄牛党。这给本来就云里雾里、真真假假的茅台市场,平添了几许混乱。
国内如此,万里之遥的美国南加州也受到了波及。由于当地茅台酒价比国内价格低廉不少,近几周开始,多家华人超市的茅台酒一夜之间售罄脱销,抢购风延展到国外。不少出国旅游者,这回带回来的产品不是GUCCI、LV等国外商品,而是国产茅台,其价格混乱程度,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对一般企业而言,其定价本身应该由企业根据市场确定,并无不妥。我们强调尊重供求关系决定产品价格等经济规律,但不否认一个重要前提,即是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茅台酒属于资源稀缺,据说其年产量只能达到市场需求量的1/10之一左右。若从需求来论,茅台酒的价格是不是可以往天上涨?
实际上,五粮液 “涨价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身份需要”,从某种程度上道出了企业的内心想法。这个想法与38万元的年夜饭一样,实际上是对国内暴发户一类的恶俗消费倾向和贫富不均的认同,对“和谐”与“大同”的传统价值观的伤害。
一般企业对利润的追逐,可以以不违法为界。但茅台不同。茅台之所以称为“国酒茅台”,恰恰凝结着国家的品牌支持,国家赋予的独有酿酒工艺及支持,以及一般公众和消费者的口碑相传。也就是说,茅台之所以是茅台,不是企业自己或其中某个上级任命的企业家——如果其也可以算企业家的话——的自身打拼而成。
这样的企业及产品,显然寄托着民族产业的希望和公众的期待。虽然并非垄断产品,但已经具有相当的垄断性质。
由此,茅台酒的定价权在哪里是不言而喻的。
茅台酒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此。在CPI高涨的背景下,作为行业龙头,在行业中的“榜样”作用不容低估。
与此相类似的产品还有被称为“药中茅台”的东阿阿胶。其涨价更为艺术。声音不大,但涨幅雷人。去年东阿阿胶累计涨价幅度在80%。今年1月7日,再次将提价进行到底,涨幅不超60%,确实令人吃惊。公司同时公告称,阿胶不再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销售价格将由公司自行制定。依次推断,东阿阿胶在拿掉涨价枷锁后,有恃无恐的再次大幅提价,也许很快就会走进现实。
产品定价权在虽然名义上在企业手里,但该不该涨价,还望企业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