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卫函〔2023〕408号)
彭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布局特医食品产业抢占大健康领域“新蓝海”的建议》(第103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产业基本情况
特医食品辅助治疗疾病日益成为现代医学的普遍共识。发展特医食品产业对推动我市食品工业、打造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37家企业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注册,其中国内企业31家、国外企业6家;共有94款特医产品获批,其中国产65款、进口29款。我市特医食品产业基础薄弱,尚无特医食品生产企业;有经营者3561家,主要涉及药店、超市、母婴用品店及医疗机构。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临床营养学科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全市医疗机构临床学科建设发展,在等级医院创建标准体系中纳入营养学科建设指标,共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55家临床营养科,基本能够满足广大患者就医所需;依托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重庆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大力开展临床营养诊疗项目培训,极大提升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学科发展水平。目前,营养筛查、营养治疗已成为医疗机构治疗疾病的常规手段。
(二)积极强化特医食品产业培育。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经济信息委着力加强产业布局及培育。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在消费品工业“十四五”规划中,将保健食品产业作为新兴消费品培育的重要版块,提出“拓展以特医特膳保健食品产学研为一体的食品特色产业”。二是强化产业指导。积极支持健康食品产业培育,支持江津富硒农产品、潼南柠檬等功能性食品产业发展,指导石柱县建设市级康养消费品特色产业基地,推荐开州区生物医药企业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健康食品产业集聚化发展。三是强化品牌培育。支持健康食品加工企业参加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并协调承办方给予展位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健康食品加工企业参加消费品工业品牌集中推广和品牌直播活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资金对健康食品加工相关项目予以支持。四是强化科技赋能。鼓励健康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研发机构,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加强与市内外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发机构等,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效益。
(三)临床营养诊疗价格项目取得突破。市医保局根据《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医保发〔2020〕22 号)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多维度制定营养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经制定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等 3 项营养诊查(察)项目和静脉高营养治疗、肠内高营养治疗、肠外营养液集中配制、肠内营养灌注、抗肿瘤化疗药物/肠外营养液集中配制、经鼻空肠营养管置管术等营养诊疗相关价格项目。二是及时新增临床营养诊疗价格项目。2022 年,市医保局对医疗机构申报的“肠内营养配制”按程序审核新增立项,支持临床营养学科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营养能力建设,发挥营养的临床治疗支持作用。三是大力支持特医食品等制剂在临床的使用。2021 年,我市诊疗项目统一编码落地过程中,结合重庆实际,市医保局将“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以“要素饮食150000007”向国家争取支持申请赋码,按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以便于医疗机构收费及对码。同时,对“肠内营养制剂”“特医食品制剂”等少数高值、一次性使用的、使用数量不确定、品规差异较大的医用耗材,允许医疗机构在项目之外向患者收费。
(四)积极强化特医食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特医食品安全底线,推动特医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监督管理。制定特殊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指南及监督检查要点表,创新开展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活动,重点强化对特医食品经营者持续合规经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记录等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有消费警示用语、核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与注册批准的相一致等要求,严格执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在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规定,推动特医食品规范经营。全年共抽检特医食品17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特医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运用“特食抽考核小程序”组织特医食品经营者参加监督抽考,督促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下步工作打算
您分析得出的产业发展困难原因十分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针对您提出的优化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布局及纳入医保破解特医食品“进院难”两项工作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在支持特医食品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借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市工作经验,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特医食品产业实地调研,充分了解产业发展需求,破除长期困扰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针对性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助推产业更快发展。
(一)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将于今年组织专家再次论证,下发《重庆市特医食品临床使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进一步提升特医食品在临床诊疗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二)适时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工作。市医保局将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疗准入条件,经过临床试验和科学认证,可提高诊疗效果,确需开展的营养诊疗相关项目,适时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对特医食品明确统一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按照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续赋码维护工作。
(三)持续推进特医食品“放管服”改革。优化特殊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流程,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提高许可或备案效率,促进特医食品行业快速发展。
(四)助推产业创新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积极协助华森制药等有意愿的企业开展特医食品产品研发、注册申报等工作,跟进生产许可指导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将从人才支撑、产业结构优化等各环节共同发力,积极配合开州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的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帮助开州生物医药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国家及市级有关专项支持。落地落实各项特医食品产业支持政策,全力助推我市特医食品产业抢占大健康“新蓝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