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主办的《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发布《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该报告内容显示,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对于食物为什么不安全,受访者投票选出了企业和生产个人丧失了道德底线等三大主因。(《重庆晨报》1月2日)
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是一个让人吃惊的调查吗?如果打开一幕幕的悲剧和一连串的食品安全事件,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个不让人吃惊但足以让人郁闷到无语状态的信息。
我们经历了多少食品安全引起的社会风险?就笔者记忆,从有毒狗肉令人发怵、龙井茶铅含量超标、乡吧佬染色弄巧成拙、到连苍蝇也不敢碰的毒火腿、海带有毒,……哪一件不让公众胆颤心惊?哪一件不是触目惊心?由此公众的“无安全感”恐怕就是社会之痛了。
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可当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实现所谓的政绩,对一些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了问题,能捂住就捂住,甚至动用权力对媒体进行干预;事情败露,象征性地处罚,草草收场。这不仅是对不良企业的纵容,也是对法律的践踏。由此,受访者投票诟病企业和生产个人丧失了道德底线等三大主因切中了要害,但又不能仅仅止于此。
也就是说,应看到七成人对食品安全状况“没有安全感”背后的制度困境。据说,我们的社会正处于食品安全事件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众的食品安全诉求就应该被抛弃。相反,有关部门应直面困境,彻底消除公众的担忧。
在众多食品安全事件面前,为了将利益最大化,有多少企业和个人置国法、道德和公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知法犯法,祸国殃民?温家宝总理说过,“企业家的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难道不是对企业道德沦丧的最大鞭笞吗?难道不是公众的期待吗?
由于制度的缺陷,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确实存在一些无法可依的现象,然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也是广泛存在的。这与执法部门监管失职密切相关,执法部门监管失职除了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因素外,根本原因还在于法律没有形成有效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执法监督是执法者发现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但是,在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绝大部分事件在被媒体曝光前并没有听到监督者的声音。这表明现有的监督机制并没能发挥作用。可以说,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上的反应总是要慢上半拍。因此,应当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发现苗头立即上报,及时研究对策和采取措施。要变消极的事后补救为积极的事前防御。
当前我国的检测组织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门垄断的,全由质监部门说了算,因此容易引发不公正现象。而在国外,检测机构由独立的第三方来充当,是自主的运行主体,拥有很大权力,具有公开性和公平性。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全民参与质量监督,不必担心第三方的权威性和客观性,而且市场化运作方式也使他们更加珍惜品牌和声誉。我们应借鉴这些先进的经验,改进食品安全体系。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仅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也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乃至会影响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心。因此,应正视国人对食品“无安全感”背后的制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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