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大类食品1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榆社县比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忻州市忻府区顺利果蔬店销售的沃柑,其中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