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五一”节日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严把食品安全关。
此次检查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水产品店、米面粮油店、旅游景区食品销售者、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区域,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资质、进货查验、标签标识、场所布局、环境卫生、温度控制、贮存控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严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食品销售者846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06家次、农批及农贸市场11家次、冷藏冷冻相关经营主体11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食品安全销售环境,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供 稿| 食品流通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