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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暨学校食品安全约谈会

2023-04-28 宿州市场监管局 799 0
  2023年4月23日,宿州市召开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暨学校食品安全约谈会。宿州市(区)市场监管局、宿州市(区)教育体育局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中职以上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讲解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常见问题与风险防控要点,分析了当前校园食品安全形势,对下一步校园食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60号令要求,配全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学校食堂采用委托(承包)经营或者校外供餐的应配备“双食品安全总监”和“双食品安全员”;要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其职责;要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风险管控清单,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到位;要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等。
  会议强调,学校食堂是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重要场所,要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师生制止餐饮浪费意识;要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餐,推出“半份菜”“小份菜”等,推动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要做好提示引导,通过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等方式,引导师生用餐适量点餐、取餐,对有浪费行为的,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要落实安全责任。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为依据,积极开展学校食堂示范+提升行动。三要改造提升基础设施。为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和学生的就餐条件,要加大资金投入,专门用于食堂改造和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证学校食堂达到食品经营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四要强化培训考核。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积极参加“两库一平台”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明。五要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定期督导调度工作机制,采取通报、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立案查处、行政约谈等措施,通过召开现场会,有力促进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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