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全面提升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4月21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邯郸市农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月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月行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好农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攻坚战,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要求,以农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为重点。一是聚焦创城工作,突出示范引领。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目标、评价细则、业态规范等要求,着力规范农集贸市场经营行为,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市场,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聚焦问题整改,落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高质高效完成抽查、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聚焦质量安全,建立保障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好入场经营者台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推动农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四是聚焦市场秩序,全面规范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市场及周边卫生清洁,无死角、无盲区;确保市场消防设施齐全可用、各种缆线整齐规范,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管理有序,全力保证市场内外安全无事故。五是聚焦快检工作,确保规范运行。督促市场开办者配备食品快检室,严格落实食品快检要求,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严格进行抽检或快检,筑牢食用农产品“防火墙”,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协同配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