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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权力失信 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作为

2010-09-06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313 0


记者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推进第三方技术机构建设。专家认为,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可以发布政府、社会都认可的客观食品安全检测结果。(9月5日《成都商报》)

在我国,食品检测机构均隶属于官方,检测机构“袒护”本土问题食品企业的事例往往存在。为问题厂家“打掩护”,必然导致公信力严重受损。湖南省质监局替问题茶油先瞒报、后“正名”,就是最新例子。第三方检测之所以被寄予厚望,即源于这种食品安全监管环境被“污染”。监管部门管理松弛、食品安全责任虚置等,暴露出监管失灵的问题。

当然,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必须要有足够的大众信任度。在美国以及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有第三方的食品检测机构,“这些机构经过国家批准认证,但不属于官方,检测的结果可以被社会和政府认同”。由此可见,第三方机构的中立性、公正性很重要。我的看法是,国内建立第三方机构,不仅仅是涉及资质、信任度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第三方监督机构本身的公正性又应该由谁来监督的问题。

要知道,只要侵蚀地方监管机构的因素并未被铲除或得到有效遏制,龌龊的魅影同样会沿相同路径,用金钱和权势作为攻击武器,鲸吸牛饮第三方机构的独立理想。比如几年前被批臭的全国牙防组———它确实是由中国一批顶级口腔专家组成的。它之所以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其根源在于,一个以中立、公正、权威形象出现的第三方机构,从成立至被撤销,一直是靠商家的赞助生存。相应的存在问题是,牙防组并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导致乱象丛生。

因此,要使第三方机构成为食品安全领域中的重要的监督力量,并不是单一建立这一机构就行了,更需要突出制度设计,致力于建立一个“监管循环系统”,就像酒令中的“老虎吃鸡,鸡吃虫,虫拱杠子,杠子打虎”一样,不让一个主体可以游离于制衡的网络之外。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地方监管检测机构,还是第三方机构都应受到国家食品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督,强调以保护公众健康作为食品监管机构唯一的守则,并辅以更完善、更科学、更严厉的执行和落实。如此第三方机构才能“出污泥而不染”,成为确保食品安全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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