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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虾粉”再现 能否泡出鲜亮的“常态执法”

2010-08-24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597 0


27岁的程小姐在食用龙虾仅仅几个小时之后,就出现了全身酸痛的症状,“背痛得非常厉害,像针刺一样。”医生称像程小姐这样的病例最近频频出现,这种症状为横纹肌溶解症,肾脏功能会受到影响。龙虾生存的环境出了问题、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清洁烹制的过程中出问题,都可能导致这种结果。目前,有小贩承认自己的龙虾就是洗虾粉洗的。(8月23日《扬子晚报》)

其实,早在2009年上海“龙虾门”事件发生后,有关“洗虾粉”对人体生命健康的危害便已被专家学者们鉴定证实--这种能泡出一只只色泽鲜艳、勾人食欲的小龙虾的“清洗用品”,主要成分是一种工业强酸--“草酸”,其可导致出现横纹肌溶解症、急性肾小管堵塞等症状,甚至引发急性肾衰竭。

当时,迫于洗虾粉的危害及违反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的事实,上海市食药监局果断发布紧急通知,全城禁用“洗虾粉”.

可是,刚刚过去一年时间,许多南方城市监管部门的“雷霆之举”早就不见了踪影。龙虾这个夏季的“红色风暴”,再次为公众刮来了“洗虾粉致肌肉溶解”“死龙虾作坊”“大头龙虾放倒一家人”等负面报道--这到底是百姓们的懵懂未知,给害人的“洗虾粉”之流打开了入侵之门?还是城市管理者不长记性,天真地以为“执法一下子,就能保平安一辈子”?

应该说,对于琳琅满目同时暗藏陷阱的食品市场,给公众普及些识别真假要领是必要的,但“买着放心、吃着安心”的责任,终要“落槌”在监管部门身上,并且最关键的在于“常态执法”--对心存侥幸、丧失良心的商贩,对利益蒙眼、为所欲为的餐饮企业,能够触角灵敏、始终如一、有程序、有规则地把达摩利斯之剑悬挂在他们头上。而不能在监管过程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把舆论当成一把火,碰巧烧得旺一点,就挤牙膏似的烧出一点“作为”;碰巧“撂倒”事情不多,舆论也很平静,就干脆摆摆手扬长而去。

正道不彰,自然就蛇鼠窜行。食品卫生上的问题,并不是“敌人”过于强大与狡猾,还要怨监管的力量过于稀松与薄弱。至于“安全卫生”这个东西,是公共财政赋予公共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愿“洗虾粉”魅影重现,能倒逼出有关部门“常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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