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徐先生在南昌市罗家镇货厂五村附近的贝贝佳奶粉店,花20元购买了两盒淮山莲子莲芯营养米粉。当天便给家中3岁的女儿冲泡,连续服食了几天。8月15日,徐先生发现倒进杯中的米粉竟混杂着两条死去的小虫。这时,徐先生恍然大悟,"服食米粉期间,我女儿连续好几天上吐下泻,找不到原因".徐先生说,他女儿接连数次被送医院,花去治疗费2000多元。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他与生产厂商驻南昌销售处的业务员、片区经理协商数次,索赔治疗费和营养费,均未达成一致。
9月15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在宜春出差的业务员郭小姐,她表示,这件事并非公司不处理,而是徐先生漫天要价,先前承诺赔他10盒米粉,但他非得要2000元才满意。
随后,记者就此来到位于南昌抚河中路的华财大厦18楼,在阿颖金山药食品有限公司驻南昌销售处,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听说了此事,但这是业务员的事情,与他们销售处无关。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律师邝宪平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从而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