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防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2月23日,开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振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行部署,详细解读《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对市场监管人员如何提升监管水平与质量进行交流。
郭振启指出,本次会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营造我市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防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水平,切实履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会议,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把此次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部署,深入动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郭振启要求,全市市场监管人员及生产销售企业一定要切实履职尽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各县区市场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帮扶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作为市局,要履行好督导责任,通过督导,倒逼两个责任。既督导通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又督导通报县区工作是否到位,督促县区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郭振启强调,全市市场监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在掌握原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并学以致用,确保我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各县、区局分管局长、股长、监管人员及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