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二月十七日公布,十箱(共一百四十五公斤)来自日本茨城县的奶类饮品非法进口本港,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涉事产品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一批日本进口食品时,发现当中来自茨城县的上述产品并无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辐射证明书和出口商证明书 ,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并没有流出市面。中心已抽取有关产品的样本进行辐射水平测试,结果并未显示有辐射。」
「根据该《命令》,从日本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四个县进口的每批蔬菜、水果、奶和奶类饮品及奶粉,必须附有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
中心已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