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定期开展自查,按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三级工作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02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对全市各类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按照《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检查项目进行全覆盖、全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贮存、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03
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结合监管实际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台账,明确底数信息、问题单位、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从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整改完毕,形成闭环清单,逐个销号,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2月14日,全市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77家,出动执法人员728人次,监督整改经营操作不规范问题3个。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强化“督、查、改”三步骤,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坚决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安心、舒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