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等6类食品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铜陵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官区徽昌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锐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铜陵市根富小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市场大宝海鲜水产摊点销售的梭子蟹,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铜陵市铜官山区孙涛干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铜陵市郊区富华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杨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枞阳县易家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晖之忆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铜陵颐弘生姜腌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干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