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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学校(幼儿园)食堂八落实、六严禁

2023-02-03 日照市场监管微信号 264 0
  开学在即,广大师生将重启校园生活,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做到“八落实”“六严禁”。
  八落实
  一是学校(幼儿园)、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校外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尽职履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和校长陪餐等食品安全制度。
  二是加强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及时对食品加工区、就餐区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设施、设备干净卫生,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天花板和门窗无污渍、无霉斑、无灰尘。
  三是严格食材管理。全面落实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制度、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清查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过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和有关食品。
  四是规范加工操作。实行色标管理,规范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当餐制作、当餐食用。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
  五是食品留样专人管理。每餐次食品严格按规定留样并记录留样情况,重量不低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提倡实行双留样。
  六是要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对餐饮具及加工器具开展清洗、消毒和保洁。
  七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GB31654-2021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食知识全培训和考核。
  八是严格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遵循物理防治优先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六严禁
  一是严禁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合格的肉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二是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三是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食品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是严禁学校(幼儿园)从不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餐饮经营单位配餐。
  六是开学前要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堂末端取水检测,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低油低盐低糖、健康饮食,崇尚节约、反对浪费,落实“光盘行动”,积极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践行者和宣传员。
  来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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