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控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安全的传统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双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聚餐活动增多,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意义重大。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工作,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餐饮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全面排查,严查严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基础上,针对“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特点,强化监管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一)全面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要结合元旦、春节消费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对辖区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承担“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结构布局、洗消设施、厨房清洁、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体检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全方位督查督办,确保彻底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技能和监管水平。
(二)严厉查处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要以旅游景区(点)、校园及周边、大中型餐饮单位、网络餐饮经营者等为重点场所,以食品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厨房清洁、凉菜制作加工、人员健康体检等为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食品及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对农村集体聚餐及时发布指导信息,提示遵守餐饮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加工制作流程。要加强对米、面、食用油、肉制品、火锅底料、水产品、豆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品种及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对经抽检发现的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中含“瘦肉精”“地沟油”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学校及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抓好学生寒假前、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督促和指导学校(含托幼机构)充分利用寒假期间,对学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添置必须的设施设备,使其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的基本条件,并在春季开学前期对校园食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加强餐饮单位“年夜饭”备案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务必在春节前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年夜饭”申报、登记、备案、承诺等有关事宜,督促餐饮单位及时进行登记,签订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对“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特别是要对“年夜饭”承办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各餐饮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加强责任监督与事故防控管理。
三、加强值守,迅速响应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和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带班和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全面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同时,要积极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并及时向市局报告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做好宣传,加强沟通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珍惜粮食,节俭消费,文明用餐。同时,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密切与新闻媒体保持联系,快速稳妥处理新闻媒体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炒作热点。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注意收集、整理“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请各县市区局于2月6日前将“双节”期间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形成电子版或者书面材料报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李静静 邮箱1062935950@qq.com),市局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