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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 推动阳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提质见效

2022-12-19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41 0
  三年来,阳泉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农村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坚持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安排,专门成立以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多次带队下县区督促指导各县区局相关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排除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联合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细则,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要成果。
  二、强化突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达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目的,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效能。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三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241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27563户次,抽检重点食品5565批次。
  三、强化专项结合,规范市场环境
  结合今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做好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逐步提升农村食品经营管理水平。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对我市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包保,助推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抓市场准入管理,健全监管档案,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等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479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620.46公斤,罚没款409.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起。
  四、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强大合力
  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强化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力开展,各地明确目标、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进行细化,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今年,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公安局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开展“全市早餐网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矿区、高新区的油条制作点进行了油条快速抽样检测,共检测67家,其中7家油条制作店抽检高倍数铝含量超标油条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五、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
  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采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地区群众性队伍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通过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传媒,以及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栏、LED显示屏、标语横幅等方式,向农村地区群众科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三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906件,组织开展食品培训4644人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24场次,发放材料40余万份。
  供稿 | 食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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