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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预先包装虾干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2022-12-09 香港食安中心 533 0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八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虾干样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特选生晒红虾干
  品牌:楼上
  净重:一百五十一克
  来源地:香港
  包装商:侨阳陆海产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批次编号:00666500 BC0616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跟进一宗相关事件时,从荃湾一间零售店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二氧化硫。虽然含量低于《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但该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名称。」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有关商户已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2300 1800,查询有关产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例)规定,预先包装食物须加上可阅的标记或标签,用以表列食物的配料。规例亦订明,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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