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7类食品9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7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37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17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4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2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2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枣庄远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利玲欣源超市经营的宗锦记手工香酥麻花(芝麻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天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米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市丰台区生活美景菜市场(王培金)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兴隆县宏宇食品厂生产,北京市房山区房山街道宏建肉食部经营的山楂果丹皮,日落黄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5.北京市海纳百川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清江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海城市洁洁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国泰平安天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平谷二店经营的牛小溪葡萄汁气泡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河家园饭庄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白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王兆铁商店经营的鮰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生命之源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