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规定》要求
为规范统一企业落实《规定》有关要求,帮助企业制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起草了《食品生产每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生产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汇总表》《食品生产每周风险隐患排查表》《食品生产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食品生产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多份样表,供企业参照使用。
明确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企业是否以文件形式任命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企业是否明确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职责内容是否明晰,定位是否准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经过岗前培训、考核;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是否正常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正常履职。
监管帮扶并重
此次检查将对存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行为,依法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同时,督促督导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就落实好《规定》积极开展培训、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督导企业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相关记录,真正让企业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落到实处。通过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规定》宣贯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依法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