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政府食安委全力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面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建立四项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划分为A、B、C、D四级,并按照市、县、乡、村四个层级明确包保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实行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市、县、乡、村四级《任务清单》,全面照单履职、挂图作战。实行督查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督查清单》,分层级组建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实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包保干部与同级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支部/社区支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压紧压实包保责任。
全面指导宣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宣贯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知晓率。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环节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统筹组织好“三清单一承诺”制签订工作,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衔接工作。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代替包保责任。
强化评议考核,持续有效推动责任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把各县(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各县(区)政府食安委也同步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
来源:丽江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