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19年—2021年创建周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全国共29个城市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潍坊市名列其中。这是潍坊市自2017年7月获得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以来,连续第二个创建周期获得命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新推进各项监管措施在基层落实落地,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安潍坊”建设迈上新台阶。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90.05%,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45%,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市符合创建条件的9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行刑衔接协同治理整顿违法违规行为的做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批示肯定,试点建设的食安山东“一网通”、山东菜场两个智慧监管项目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