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全省推动“全链条”食品安全总监工作,目前全市134家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到岗到位。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理清《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框架,明确了实施步骤,强调工作重点,提出了任务要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特食环节分头行动,挂图作战,全面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安全总监,督导企业切实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13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配备了134名食品安全总监,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同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总监业务培训3期、知识竞赛1期。
下一步,德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对食品安全总监进行重点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不定期开展培训、警示教育、抽查考核等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一律不得上岗,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来稿|食品安全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