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2022年“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来临之际,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和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成效?
案管办负责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犯罪,统一司法标准、完善制度机制,以法治方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重点打击农药兽药残留严重超标、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禁、限用物质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维护粮食安全、种源安全。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537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636人。
(二)重拳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从严惩治制售、走私假劣疫苗、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防疫用品犯罪。最高检专门编发惩治药品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向社会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1至9月,共起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729人,同比上升61.6%;起诉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2人,去年同期1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54人;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24人。加大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的办理力度,共起诉157人,保障了疫情防控大局稳定。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至9月,共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万件,提起诉讼1299件。以办好“消”字号案件为契机,推动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最高检专门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消”字号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推进会,把“消”字号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新增重点,在全国范围进行部署,把“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的承诺和职责使命落实到实处。1至9月,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35吨,同比上升1.8倍;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5.9吨,同比上升15.2%;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485种共1吨;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113种共71.3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