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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创城】关于食用海鲜的消费提示

   2022-07-31 廊坊市场监管局3150
   夏季海鲜大量上市,为预防因食用海鲜不当引发呕吐、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饮食卫生习惯,理性消费,谨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1
 
  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
 
  食品经营者需对购进的原材料实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经营资质,索取相关票证并妥善保管。加工区域须将成品、半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制作食品的具器和餐具要严格清洗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同时,提醒消费者选择饭店要慎重。外出就餐或者网络订餐时,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其次要选择有“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
 
  2
 
  科学选购海鲜类产品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超市、农贸市场或海产专营店选购。海鲜本身带菌量较高,其蛋白质分解很快,一旦腐烂变质便大量繁殖病菌、产生毒素,食用后易引起腹痛、腹泻等症状。因此,购买海鲜类产品时,要尽可能选购新鲜的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判断产品是否新鲜。
 
  3
 
  忌生吃或半生吃海鲜类产品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和环境卫生良好的餐厅,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的新鲜度,一旦发现食物存在异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向经营者反映。海产品的内脏、呼吸器官、排泄器官等本身易聚集微生物,食用时务必要清洗干净,未经热加工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一定要彻底煮熟,不要吃隔夜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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