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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湖北公布10起典型案件 涉及食品领域3起

2022-07-14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 580 0
  4月份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老食品”“神医”“神药”等类型违法广告,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二季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黄冈市盛百客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超市内销售欧利薇兰特级初榨橄榄油、砂糖桔和西红柿等食品,发布含有“抗衰老、降血压、降胆固醇、防癌防辐射、防动脉硬化”“具有利气化痰、润肺清肠、补血健脾等功效”等内容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4月,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5万元。
  钟祥市君圆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淘宝店铺中发布含有“澳洲Thompsons汤普森奶蓟草精华保护解酒消化肝脏胶囊60粒”“排毒养颜、解酒护肝”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以及含有“澳洲Blackmore澳佳宝Folate天然叶酸片90粒备孕/孕期叶酸”“提高备孕率,预防胎儿出生缺陷”内容的保健食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4月,钟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2万元。
  湖北凡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店铺中发布含有“牡蛎片猛久刚人参鹿鞭片伟补品肾生蚝精男人保健品男性肾持虚久”“解决男题,重拾自信,短暂无力,萎缩天生小,软弱疲惫”内容的“人参鹿鞭牡蛎片”普通食品类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2年4月,京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0.8万元。
文章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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