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经营环节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尤其是水产品)进货查验要求,阿拉善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环节水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严禁违法经营销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的行为。
强化重点场所监管,打好“基础拳”。以经营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包含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水产品批发企业、大中超市作为重点,加大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行为,严厉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行为。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打好“绣花拳”。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看进货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落实情况,督促水产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尤其是水产品)进货查验要求,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打好“综合拳”。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如实、规范表述所售水产品的品种、产地,杜绝出现品种产地误导、暗示,虚假宣传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此次经营环节水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检查市场主体116户次,其中:食品集中交易市场16户次,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38户次,超市62户次,检查暂未发现有经营销售“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