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对2021年度示范城市创建综合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镇原县达到了“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进入本次命名公示名单。
2018年以来,镇原县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和抓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党政同责”责任体系,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凝聚监管合力,深入破解难题,打造智慧监管亮点,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增强。
今年,镇原县将持续探索示范引领“新路径”,奋力擦亮示范创建“新名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一面稳中求突破,一面巩固促提升,进一步全力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准备工作,推动“食安镇原”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