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潍坊市奇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乌梅,亮蓝、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红色)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临沂市兰山区群波食品店网络销售的水磨年糕,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SB/T 10507-2008《年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潍坊市奇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乌梅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12日,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潍坊市奇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0日的乌梅30袋,共计1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潍坊市奇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市监处罚〔2022〕第040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潍坊市奇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片
(一)生产环节
1.产品控制情况。2021年12月13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于2021年11月8日共生产鳕鱼片80袋(规格:250g/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2.处置情况。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6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市监处罚〔2022〕0079号)。
3.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海运昌工贸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
(二)销售环节
1.产品控制情况。2021年12月15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威海云图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共购进鳕鱼片80袋(250g/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2.处置情况。威海云图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食品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构成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威市监综不处字〔2022〕8号)。
3.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威海云图贸易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
三、临沂市兰山区群波食品店网络销售的水磨年糕
2021年12月22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临沂市兰山区群波食品店注册地址进行核查,该注册地址没有该店铺,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