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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公布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行为典型案例

2022-03-24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26 0
  为从源头抓好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市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单位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山东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我市7家食品经营者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1.临朐县复兴水产门市
  存在问题: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提前24小时报备,未分区存储,未亮码销售。
  2.临朐县鸿飞酒楼
  存在问题:从业人员未定期核酸检测。
  3.临朐县二姐夫大骨头店
  存在问题:未规范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亮码销售。
  4.昌乐县福玲水产品店
  存在问题:未使用“山东冷链”录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四专”管理及亮码销售要求。
  5.青州市开发区延岗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亮码销售。
  6.青州市小崔水产店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亮码销售。
  7.高密市宗古海参专卖店
  存在问题: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录入产品信息。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欢迎市民对不亮码销售、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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