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起,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牛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严防问题牛羊肉制品流向餐桌。
整治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牛羊肉专营店、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牛羊肉销售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是否批批索取进货凭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在销售场所公示。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按照要求索取“冷链三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报备,是否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八不行为”等。
对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未按要求索取留存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的商户,依法限期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处罚。发现有来历不明的牛羊肉制品,立即下架封存,进行监督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八不”行为的,要全部停业整顿、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截止目前,共检查商场超市30余家,餐饮单位10家,农贸市场3家,牛羊肉专营店5家,责令改正3家。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进一步健全牛羊肉及其制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抽样检测等日常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确保牛羊肉及其肉制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