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米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品牌加盟店后厨操作台上一袋已开封的某品牌蛋黄酱已超过保质期,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该局随即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该局结合“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专项巡查监管计划,不断加大对辖区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突出重点领域,督促指导自制饮品、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及农贸市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同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每日上报市场疫情防控检查情况,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辖区内食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群众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娄庄镇一位居民在农贸市场遇到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时表示,正是因为一线监管人员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肃、认真的态度,市场环境才能优化,我们群众才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看到他们日常奔赴在监管第一线,我们总是感到很欣慰和感激,是执法人员的全面付出有力地捍卫了公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作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者,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响应区委全会打造现代化康养名城的号召,区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不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