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由山东省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分别牵头起草的《食品用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钠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两项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2021年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透明质酸钠可以作为原料添加到普通食品,但作为食品用透明质酸钠原料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标准依据。山东作为透明质酸钠生产大省,拥有数量众多的生产企业和原料使用企业,亟需规范原料的生产、使用和检测。
本标准9月初立项以来,经资料收集、标准编写、企业函调、征求意见、完善标准等环节,先后收到反馈意见37条,采纳16条,未采纳18条,部分采纳3条。
标准由省内外17家透明质酸钠生产和使用单位共同发起,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企业大力支持和参与。
此次食品级透明质酸团体标准的制定将在技术上填补标准的空白。增强行业企业产品的安全性、有效促进技术在行业的推广从而促进行业发展,同时也促进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利于行业企业产品的宣传及产品的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