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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风险警示

2021-09-10 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728 0
  随着秋季降雨天气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逐步增加。为了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出以下预防野生蘑菇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
  一、高度重视野生蘑菇中毒危害
  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许多品种都有毒性。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因此,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野生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亡;且中毒后发病急,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危险极大。
  二、不采、不食野生蘑菇
  预防野生蘑菇中毒最有效的办法是不采、不食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特别是生长在小区周边、草坪中间、路边、渠边、树荫下、草丛中的野生蘑菇,消费者千万不能随意采食。对于市场上或流动商贩售卖的蘑菇,没吃过或不认识的,也尽量不要轻易购买。消费者购买食用菌必须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不要到流动商贩处购买来源不明、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
  三、餐饮单位严禁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
  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家庭聚餐、农村自办宴席等,要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关,对在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严格索证索票管理;严禁采摘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或无法辨识的野生蘑菇进行加工制作,积极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立即就医
  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消费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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