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101301088号通知,拟制定预包装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标签标示规定,意见反馈期为60日。主要内容包括:
(1)蜂蜜含量达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预包装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品名标示规定;
(2)蜂蜜含量未达百分之六十,且其品名含“蜂蜜(蜜)”字样的预包装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品名标示规定;
(3)预包装蜂蜜及其糖浆类产品应标示蜂蜜原料原产地;
(4)预包装纯蜂蜜产品及未含蜂蜜的预包装糖浆产品品名及标示;
(5)品名标示未符合公告规定,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情形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