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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二期)

   2021-08-20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650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2842批次,涉及经营主体819家,共检测食品指标30648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粮食加工品2批次、酒类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标签标识。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肉制品15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粮食加工品92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5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调味品9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蔬菜制品6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罐头3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6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10.共抽检水果制品6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豆制品6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饮料6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饼干8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食糖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糖果制品7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糕点10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速冻食品2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方便食品5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乳制品1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蜂产品3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酒类7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标签-基本要求、食品标签-配料表、食品标签-净含量和规格。
 
  23.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保健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水产制品2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食品添加剂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蛋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0.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1.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2.共抽检冷冻饮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3.共抽检餐饮食品1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4.共抽检食品相关产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和动物产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漏气或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餐饮单位在采购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食材时应注意定点采购,坚决杜绝向无证流动摊贩采购的行为。定点采购单位应证照齐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索证索票,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可溯源,在采购禽畜肉和水产品时,注意查验禽畜肉和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质量合格证,避免采购未经检验的动物性食材。采购的原辅料应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农产品。按需采购,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过长导致腐败变质。
 
  生产经营企业应注意产品标签应要与监管部门的批件内容一致,不虚假、不遗漏地标注生产配料,要反应生产加工的真实情况。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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