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宣城市持续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围绕八大中心任务,着力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常态化机制;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贯彻《宣城市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四员”管理的意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四员”制度。
二是积极争创“食安安徽”品牌。做好“食品安徽”品牌创建宣传工作,制定《宣城市“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培育和传承我市食品行业老字号品牌,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和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
三是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实行闭环式监管,确保全程可追溯;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建立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街接机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是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后监测管理;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七是强化抽检监测与风险防控。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力度,加大收购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建后管养机制,规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检室管理。
八是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街区和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园、一镇一站、一村一栏”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