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普洱市澜沧县发生一起家庭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为明确中毒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于7月5日派出云南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刘志涛所长、陈留萍赶往现场与普洱市疾控中心赵学艳副主任、卫生科张敏科长及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一同开展调查。
省、市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后与县疾控中心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事件的相关情况,并到事件发生地开展了环境卫生学调查,现场采集可疑野生菌5种,经患者辨识,确认其中1种高度可疑,外形初步鉴定为:灰花纹鹅膏或拟灰花纹鹅膏菌。可疑野生菌已分别送国家疾控中心中毒控制所和省疾控中心开展分子生物学鉴定及毒素检测。调查过程中,工作组也陪同省疾控中心闵向东副主任带队的全省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调研组到澜沧县人民医院开展调研指导。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针对此起事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加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野生菌中毒防控相关知识、中毒事件发现、报告及处置的培训;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报告、早期诊断及积极救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毒菌的识别能力,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