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发布农渔字第1101325296号通知,拟制定《白带鱼出口应遵行事项》。该法规草案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白带鱼出口批准机构(“农委会渔业署”);
·适用于新鲜、冷藏和冷冻白带鱼产品;
·规定白带鱼出口批准证书的申请程序和出口商申请证书时应随附的文件证明和相关资料、不予批准出口的情形、出口批准证书的注销和换发管理等。
该草案意见征集期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