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中,不断走实走深,打通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指尖上的安全”最后一公里。
加强全程监管。全力做好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工作,确保做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率、监管覆盖率,问题整改率三个“100%”。依托省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系统线上监测,属于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问题,督促第三方平台立即整改;属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问题,立即现场检查实体店进行比对整改。全市现有1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已全部备案并公示。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审查、公示、监督、配送、维权、管理、抽查检测及制度“八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经营资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委托加工、定期维护及操作规范“六检查”。
强化督促指导。要求第三方平台按季度向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指导,同时,结合各类活动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