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8类食品6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11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8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07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95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5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9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5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永宁淑英面食加工店经营的饸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友聚福祥饭庄使用、消毒的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何建业商店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忆京味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