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86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其中合格样品58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项目包括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姚安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张利明宰鸡店生产的乌骨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大姚家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乌鸡肉,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云南四方街商贸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销售的牛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宣威市鑫港超市销售的、标称会泽中烧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烧松子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