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全县辖区内商场、超市、药店、个体诊所、口腔诊所、商店等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检查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时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标示信息是否齐全;有没有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和公示的价费之外是否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采用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26户,发放《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32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
下一步,该局将对责令整改的经营主体进行“回头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对于未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进行价格欺诈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将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予以公示。(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