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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期间食品销售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88 0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
  近期,我市各大型国企、商场、超市、生鲜店、生鲜电商等有关单位主动担当,忘我奋战,全力为封闭封控社区提供食品,确保了社区食用物资供应。为有效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隐患,严守食品质量安全底线,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分级分类防控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突出抓好“四个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各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要严格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做好畜禽肉票证查验和台帐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重点检查进口冷冻食品“五证一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消毒证明、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和随附追溯码),“证”“码”不齐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流转。
  二、严格落实质量把控
  各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要加大对“肉、菜、鱼”等主要农产品的快检力度,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等项目,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依规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回流市场;加强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保障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要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采购、经营、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严格落实过程管理
  各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散装食品销售过程控制,分装场所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分装人员应佩戴手套、口罩等,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分装食品标签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注。
  四、严格落实配送规范
  各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在运输、配送食品时,要使用安全、无害的设备、工具、容器,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杜绝因长时间脱离冷链造成的食品变质。
  各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要切实履行分级分类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职责,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杜绝分级分类防控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严格监管执法,主动服务企业,指导食品供应保障机构、食品供应商加强分级分类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深入供货企业仓库(总仓、中转仓、前置仓等)等重点场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要妥善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一线人员的安全防护,关心执法人员、企业人员身心健康,全力以赴抗疫情、保供应、守安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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